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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岳陽市南湖新區(qū)湖濱大道尚陽·香頌二期B037號地下停車位使用權(第二次拍賣)的公告 拍賣公告 標的介紹
重要提示:1、買受人逾期繳納尾款的,按買受人悔拍處理(參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悔拍后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重新拍賣的價款若低于原拍賣價款,所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等,由原買受人承擔。若其所繳納的保證金足以彌補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等損失的,則以該保證金填補差價等,原買受人無須另外承擔責任。若其繳納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差價等費用損失的,可以責令原買受人補交,拒不補交的,強制執(zhí)行。
2、一切社會中介機構及拍賣頁面鏈接的貸款、代辦等服務機構均與本院無關。
3、本次拍賣標的為小區(qū)地下車庫、車位【使用權】,使用權期限與土地使用權期限一致,目前均未辦理產權登記,屬按現狀處置。后續(xù)如按政策可辦理產權登記,競得人應按照屆時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并依法承擔相關稅費。
4、本次拍賣的地下車庫、停車位,應按交付時的現狀(含現有車位標線、編號等)、規(guī)劃用途合理使用,維護,不得擅自改變車庫、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用于其他有損其功能(含防空功能等)的用途,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部分地下停車位屬于該小區(qū)規(guī)劃的人防地下室范圍,競得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依法使用、維護,不得擅自改動、拆除、損壞相關人防設施、設備,不得損害其人防功能,否則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根據相關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進行影響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能力的作業(yè),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和傾倒廢棄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內生產、儲存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蝕性物品。
另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的等規(guī)定,人防工程范圍的車位等空間,戰(zhàn)時應依法服從政府的統(tǒng)一調配使用。
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拍 賣 公 告
(第二次拍賣)
岳陽市南湖新區(qū)湖濱大道尚陽·香頌二期B037號地下停車位使用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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