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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上海市真北路2167號1幢1201 (第一次拍賣)的公告 拍賣公告 標的介紹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拍賣上海市真北路2167號1幢1201房的公告
(第1次)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于2024年12月3日10時至2024年12月4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拍賣網(wǎng)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物詳情(詳見附件,請自行下載):
名 稱
上海市真北路2167號1幢1201房
權利人及性質
上海深窗投資有限公司
不動產證號
滬房地普字(2013)第025695號
案 號
(2024)粵03執(zhí)恢733號
承辦法官
馬黎
法官助理
程廣俊
坐 落
上海市
建筑面積
361.14㎡
用 途
詳見附件
性 質
詳見附件
占有使用或租賃
情況
1.有人占有,具體情況請競買人自行核實。本院不附帶租約拍賣。
2.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欠費情況不詳。具體情況由競買人自行核實。
稅費負擔
司法拍賣、過戶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由相應主體依法各自承擔
財產處置參考
價確定方式
委托評估
起 拍 價
人民幣6539400元
保 證 金
人民幣1307880元
增加幅度
人民幣32697元
備 注
詳見評估報告
二、 本標的物已知優(yōu)先購買權人相關說明:
1、優(yōu)先購買權人須先經法院確認,取得優(yōu)先購買資格以及優(yōu)先競買代碼、參拍密碼,并以優(yōu)先競買碼參與競買;未經確認的,不得以優(yōu)先購買權身份參與競買。法院對于優(yōu)先購買權人資格的認定不視為對相關租賃合同有效性的認定。
2、通知或者無法通知當事人、已知優(yōu)先購買權人的情況:
本院已依法通知雙方當事人。(如雙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根據(jù)法釋〔2016〕1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wǎng)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滿5日,即視為已經通知。)
3、與拍賣相關的費用情況:
競買成功后,依法應由原產權人、買受人承擔的相關稅、費,須競買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稅務和國土等部門咨詢,本院不負責答復。原產權人承擔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墊付,買受人須到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相關(各區(qū)分局)辦理墊付稅費業(yè)務。買受人墊付后,應當憑稅務機關開據(jù)的憑據(jù)原件、墊付人收款賬戶確認書、墊付人銀行卡復印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執(zhí)行法院申請退款。
上海市普陀區(qū)真北路2167號1幢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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