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邊境管理支隊執(zhí)法辦案平臺(二期)建設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文山邊境管理支隊執(zhí)法辦案平臺(二期)建設采購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中央政府采購網(wǎng)(http://www.zycg.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提交(上傳)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提交(上傳)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GC-HGX220454
2.項目名稱:文山邊境管理支隊執(zhí)法辦案平臺(二期)建設采購項目
3.預算金額:220.918315萬元
4.最高限價:220.918315萬元;
5.采購需求:硬盤,機柜,智能球機(傷痕抓拍),電源,執(zhí)法音視頻庫,智能金屬探測門,有線緊急按鈕,電子鎖,控制鍵盤,審訊刻錄專業(yè)光盤,房間數(shù)量軟件,高清定位基站,閉門器,智能審訊終端,POE交換機,電子腕帶,手環(huán)集中充電器,尿檢特寫攝像機,人臉門禁一體機,案件存儲盤,核心交換機,溫度顯示器,智能柜,審訊桌,全景攝像機,門禁系統(tǒng),防爆型報警盒,門禁開關電源,總線報警主機,門禁管理軟件,高精度定位,業(yè)務終端,案件管理12門柜(人臉識別),硬盤錄像機,手環(huán)磁吸拆解器,LED狀態(tài)顯示屏,業(yè)務終端顯示器,定位場所數(shù)量軟件,干警電子胸卡,交換機,拾音器,全自動光盤刻錄機,金屬探測門,審訊椅,手機密封袋,胸卡集中充電器,智能警號,手環(huán)讀寫器,登記桌,登記桌,支架,手持金屬探測儀,工作站,物品密封袋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90個工作日內完成安裝調試并具備驗收條件(具體服務起止日期可隨合同簽訂時間相應順延)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5個工作日
2.地點:中央政府采購網(wǎng)(http://www.zycg.gov.cn)
3.方式:在線下載
4.售價:免費
四、提交投標文件
1.提交(上傳)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2022年7月6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2.提交(上傳)投標文件地點:
本項目采用電子采購系統(tǒng)(國e采)進行網(wǎng)上投標,請符合投標條件的投標人安裝投標工具(新),編制完成后加密上傳投標文件。
五、開標
1.時間:2022年7月6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項目通過網(wǎng)上開標大廳進行開標,請在開標當日登錄國e采系統(tǒng)點擊“網(wǎng)上開標”進入網(wǎng)上開標大廳,在規(guī)定時間內等待解密和唱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獲取時間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
七、其他補充事宜
(一)本項目采用電子采購系統(tǒng)(國e采)進行招投標,請在投標前詳細閱讀中央政府采購網(wǎng)首頁“通知公告”欄目的《關于新版單獨委托項目電子采購系統(tǒng)上線試運行的通知》及相關附件。
(二)供應商進行投標須提前辦理數(shù)字證書和電子簽章,辦理方式和注意事項詳見中央政府采購網(wǎng)首頁“注冊指南”專欄。已辦理數(shù)字證書請確保證書還在有效期內,如已過期或即將過期,須聯(lián)系 CA 服務機構進行證書更新。
(三)供應商可在中央政府采購網(wǎng)(www.zycg.gov.cn)采購公告欄查看并登錄下載招標文件,或通過投標工具免費下載招標文件,本項目無須報名。
(四)供應商在投標過程中涉及系統(tǒng)平臺操作的技術問題,可致電國采中心技術支持熱線咨詢,電話:010-55603940。
(五)本項目相關信息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中央政府采購網(wǎng)”等媒體上發(fā)布。
八、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文山邊境管理支隊(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邊境管理支隊)
地 址: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華龍南路16號
聯(lián)系方式:0876-2845507
2.采購執(zhí)行機構信息
名 稱: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西直門內大街西章胡同9號院 郵政編碼:100035
聯(lián)系方式:詳見http://www.zycg.gov.cn/home/contactus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文件聯(lián)系人及電話:王震 010-55602563 侯鳳成 010-83083527
九、附件
文山邊境管理支隊執(zhí)法辦案平臺(二期)建設采購項目招標文件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2022年6月14日
附件下載:
本頁面提供的內容是按照政府采購、招投標有關法律 法規(guī)要求由采購人或采購 代理等機構發(fā)布。
|